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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风病患者治愈后准予结婚吗?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5-12-25 10:51)    点击:203

麻风病患者治愈后准予结婚吗?

  麻风病是婚姻法第 6 条明文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因为麻风病是一种恶 性传染病,麻风杆菌可侵害到人体各种组织和器官。据有关资料记述:得了 麻风病,皮死麻木不仁,二日内厉针刺不痛,三日血死烂溃,四日筋死指脱, 五日骨死鼻柱崩塌。可见麻风病对人体生命健康的严重危害。如果让麻风病 患者结婚,其后患实在是太严重了。那么,麻风病治愈后,可不可以结婚呢? 婚姻法规定的是“患麻风病未经治愈”禁止结婚,就是说,患麻风病人在治 愈后,法律上是允许结婚的。但是,麻风病是一种顽疾,且容易复发。据此,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秘书组在答复某医院函询麻风病患者治 愈后能否准予结婚的问题中指出:据了解,按惯例麻风病人治好后,经过三 至五年的观察没有复发,应允许结婚。但是,麻风病是很顽固的,很容易复 发,如果结婚对对方、对子女都没有好处,应尽量说服要求结婚的当事人, 多观察几年,再考虑结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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