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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女同养父间没有血缘关系,他们可以结婚吗?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5-12-25 10:50)    点击:178

养女同养父间没有血缘关系,他们可以结婚吗?

  我国《收养法》第 22 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 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 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这就是说,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在法律地位上和效力上讲,是同生父母子 女关系一样的。法律上是禁止父母辈份的人同子女辈份的人结婚的,养父同 养女间虽然没有自然血亲关系,排除了结婚对下一代子女的不良影响,但是, 他们在法律上仍属禁止结婚范围内的人。所以,养女同养父间是不准结婚的。 同样的道理,养子同养母间也是不准结婚的。另外,从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 伦理道德观念来说,这样作不妥,也为民间习俗所不容。对当事人来说,从 一直以父女相称的关系,母子相称的关系,骤然间变成夫妻关系,以夫妻相 称呼,这在各自心灵中也是难以消除那已经建立的父女、母子感情和长幼辈 份观念的。所以,尽管现实生活中有的收养关系当事人间萌发了结婚的愿望, 还是应当放弃这种愿望,另择配偶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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